关于申报2018-2019学年度公共选修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浏览次数:374

各院(部):

为拓宽学生知识面,改善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学生文化素养、职业素养、科学修养和创新创业素养,根据《15vip太阳成公共选修课程实施细则》,现将教师申报开设2018-2019学年度公共选修课程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请开课教师原则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本校(包括医学校区)专(兼)职教师,具有讲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系统地讲授过一门及以上课程,有二年以上教学经历,对所申请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二、申报程序

    申请教师填好《15vip太阳成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见附件1),制订好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模板见附件2),连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交教研室主任和院(部)初审后,于2017520日送交教务处509室,教务处审核,报分管副校长审批。

三、申报要求

1、公选课每门课程总学时20课时,计1个学分。

2、上学年度开设的课程,学生平均到课率不足60%的,本年度不能进行该课程的开课申报。

3、没有填报《15vip太阳成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并经审批通过的,不得组织学生选课。

4、为了避免学生跨校区学习的压力,请申请教师在《申请表》中明确标注,上课地点是校本部还是医学校区,没有明确标注的,教务处不予受理和审核。


    附件115vip太阳成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doc

    附件2课程标准.doc



 

                                        教务处         

20184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