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15vip太阳成实践性教学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践性教学考核不合格者,须进入同专业下一年级中进行重修直至考核成绩合格。为了确保学校2019年上学期的实践性教学课程重修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重修对象和科目
1.重修对象:16级、17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实践性教学课程不合格者。
2.重修科目: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本学期所开设的各专业各年级实践性教学课程。
二、报名时间:3月11日至3月17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收费标准:20元/门。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需在青果教务管理系统“免修重修”模块内确定本学期允许学生重修的课程,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学生重修报名,督促其去财务交费,核实重修报名名单,安排重修教学任务。
2、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在3月28日前将重修安排表和重修学生名单连同财务交费收据上报教务处考试中心汇总。
4.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须严格按照《15vip太阳成实践性教学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根据教学进程组织重修学生进入同专业下一年级中实施重修。
5、学生重修考核成绩合格后,每学期期末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将相关实训资料交至教务处实训中心,将学生重修成绩录入青果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将重修成绩汇总表以二级学院、教学部为单位提交一份至考试中心备案,汇总表要求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或院长(主任)签字盖章,作为计算工作量的依据。
注:接收往届毕业生重修报名,需要参加重修的往届毕业生请于相同时间段到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处报名和财务交费,对已交费的学生(凭财务收费凭证)按《实践课程重修安排表》手动安排重修教学任务,往届毕业生重修成绩合格后按工作要求中的第四点提交相关资料,重修成绩由考试中心录入方正教学管理系统。
五、重修工作量计算
1、校内专周实训、校外认识实习、校外跟岗实习计0.3课时/生/门;
2、毕业设计和顶岗实习按相关实践性教学工作量标准计算;
3、“基础”社会实践计8课时/50(生/门);“概论”社会实践计9课时/50(生/门);
4、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重修考务总计2课时/40(生/门),巡视总计1课时/40(生/门)。
教务处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