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4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进行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1项推荐至省教科规划办。
⠂ 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2份原件,5份复印件,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汇总表1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及相应电子文档请于4月17日前交教务处511室。 邮箱:23881682@QQ.com。
附件:湘教通〔2021〕47号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