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五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5浏览次数:270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80号)(附件1)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凡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在湘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成果,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2.凡未在全国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但在促进教育理论发展、推动教育改革实践方面成绩显著且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并产生良好区域影响的教育科研成果,经各市州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校、各直属单位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凡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教育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科技进步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加本次评奖。

4.参评成果主要包括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著作、论文以及未公开出版和发表的咨询报告。翻译、编译、编著、工具书暂不列入本次评奖。课题结题报告、教材、教参、教辅、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可作为成果佐证材料。

5.参评成果限定在2018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

1)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第一版日期为准;

2)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

3)咨询报告类成果,以行政部门采纳或领导批示等时间为准。

二、参评成果条件

1.申报成果名称原则上与参评专著、论文或咨询报告的名称一致。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3.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4.系列论文,以论文代表作参评。

5.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进行申报。

6.成果申报人在成果评选结果公布前在湖南工作。

7.成果申报人只限申报一项,且不得再作为其他成果的参研者;作为成果参研者,不得超过2项。参评成果与作者不符合以上认定条件的,取消参评资格。

三、遴选推荐

1.教务处根据实际申报情况,严格根据评奖条件和推荐指标择优推荐。

2.遴选推荐结果将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再向省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上报。

四、参评成果材料报送要求

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湖南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附件2),并附主件材料和附件材料,

1. 主件材料为参评成果原件一份。

2. 附件材料为参评成果相关重要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具体包括: ①著作的书评,或者论文的转载,或者咨询报告的采用和批示; ②成果所属课题情况; ③成果获奖情况; ④成果影响或社会效益; ⑤成果其他情况。

3.成果推荐材料要完整、真实、规范。所有相关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每个项目只装一袋。

4.各申报者填写湖南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5.须同时提交与上述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并以“成果类型-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如:著作类-张三)整理成打包文件,文件内容包括:申报评审书、主件材料、附件材料、汇总表。

6.申报纸质材料请于202282617:00点前报送至综合楼518办公室,电子材料请发至邮箱:90660785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可

联系电话:13507384678(短码6678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湖南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3:湖南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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