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职院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作者:来源:媒体娄职 发布时间:2014-09-22 浏览数:140

2014年9月17日湖南教育新闻网
 
  本网讯  9月4日上午,娄底职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有关规定》(教党〔2014〕18号)。该院党委书记李文莲就如何解决学院“四风”突出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组织专题学习,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务虚会;二、每位院领导每年要围绕推动学院科学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选定1个以上调研专题开展调查研究,带头撰写专题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以及通过调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的情况要在学校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三、统筹做好会议安排和预算,精简会议时间、次数和规模。能在校内召开的会议,不在校外召开,能合并精简的会议尽量合并精简。能够不发的文件尽量不发。能够通过OA系统发送的公文、简报,不再印发纸质材料。要改进宣传报道工作,校内新闻媒体要多宣传办学成果、发展成就、优秀师生典型事迹,减少对学校领导参加公务活动的宣传报道;四、在9月底前出台关于该院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文件,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健全完善“三重一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五、建立和完善校级领导干部联系师生的制度,每位院领导要定点联系1个系部,每学期联系5名专家学者,听课时数不少于5学时(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10学时),深入工地、食堂、寝室调研不少于5次;六、公车配置和使用要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的政策执行,尽快出台学院出国人员管理制度;七、要从严从俭履行公务活动,尽快设立教工食堂,定期公布粮食、水、电、纸张等资源的节约量和人均消耗水平;八、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院领导在社会兼职情况要及时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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