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四党支部进行党纪学习教育

作者:朱亚鹏来源:校园传真 发布时间:2024-06-08 浏览数:10

6月5日上午,离退休四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同志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主要内容是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天公作美,气候宜人,老党员们心情愉悦。80多岁的老领导孙逢吉、禹同修提前40分钟率先到达了会场,90高龄的离休干部王庭义和唐阳佳老师也早早来了,还有80多岁行动欠方便的刘代忠、赵清莲、刘正桃、秦凤秀等老同志也相继到达。

上午9点,学习活动正式开始。学习活动由支委曾湘萍同志主持,黎忠泽书记做宣讲。

黎书记首先给大家重点讲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第105、106条,他语重心长地进行了阐述,并强调:我们退休的党员干部一定要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不忘初心,永葆党性!

黎书记接着就此机会给大家介绍了新名词——“五老四教”,说明了其内涵和实质,那就是我们党和国家希望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战士、老专家努力为社会发挥余热,积极参与到形势政策、党的历史、思想道德、公民意识等四项教育中去,利用自己的经验和智慧,对社区、学校、机关、企业等不同领域进行教育,以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和基本道德规范。

通过这次学习活动,党员同志们更加明确:退休后必须继续用党纪约束自己的行为,以及尽所能、发挥所长,肩负起社会责任。(戴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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