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度院级教研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2浏览次数:387

各单位、部门:

根据《15vip太阳成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学院将开展对2015年度教研课题的鉴定、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题时间

2018111日至125日。

二、鉴定结题对象

2015年立项的院级教研课题。

三、鉴定结题方式

采用专家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方式结题方式,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会议鉴定方式结题,对于满足免于鉴定条件的课题可申请免于鉴定。

四、鉴定结题程序

(一)课题负责人将结题材料交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初审后组织课题鉴定结题工作。

(二)需提交的结题材料

1、结题鉴定申请书。

2、研究成果主件(一式二份):

1)研究报告;

2)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应用软件等及复印件。

3、附件(一套)

1)开题论证书;

2)中期检查报告;

3)课题成果获奖、应用、推广等佐证材料。

(三)采取专家通讯鉴定方式的,由专家提出成果等级评定,经教务处综合后确定成果是否通过鉴定。采取会议鉴定方式的,由鉴定组确定成果等级及是否通过鉴定。验收合格后向课题负责人发放《课题结题通知书》,并公布课题结题公告。

五、注意事项

(一)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应按通知要求提交全部结题材料,否则不予接收及鉴定。

(二)对于不能按时结题的课题,课题负责人须提出延期鉴定结题的书面申请,否则撤销该课题的研究。

(三)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120日。

附件:

1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鉴定申请申请书.docx

2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研究报告撰写格式.docx

 

                                             教务处

         20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