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1浏览次数:18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现就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学校通过评审,遴选3种教材报送到省教育厅。

二、材料要求。教材第一主编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递交纸质申报材料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教材编写/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专家政治审查表、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教材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时间要求。教材第一主编20211224日(星期五)1200前,将有关纸质材料、样书送至教务处509。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1: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docx 


 

教务处

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