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现就“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学校通过评审,遴选3种教材报送到省教育厅。
二、材料要求。请教材第一主编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递交纸质申报材料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教材编写/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专家政治审查表、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教材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时间要求。请教材第一主编于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12:00前,将有关纸质材料、样书送至教务处509。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1: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docx
教务处
2021年12月21日